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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長株潭及傳輸通道城市
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攻堅行動計劃》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3〕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長株潭及傳輸通道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攻堅行動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長株潭及傳輸通道城市
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攻堅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全面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核心,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突出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集中力量整治好長株潭及傳輸通道城市大氣污染問題,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構建多元共治、協同高效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實現環境空氣質量達標。
(二)總體目標。到2025年,六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臭氧超標風險顯著降低,優良天數平均比例達到87.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9天以內;氮氧化物(NOX)及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工程累計減排量分別達到2.16萬噸、1.52萬噸(具體附后)。
二、主要任務
(一)能源結構調整專項行動
1.能源清潔供應和輸配網絡建設。加快現役煤電機組“三改聯動”,到2025年,區域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均降至300克標煤/千瓦時。提高新能源裝機占比;提升油氣管網覆蓋范圍和輸配能力;推進“寧電入湘”特高壓直流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參與,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六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能源利用低碳化和高效化。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高電煤消費占比,嚴厲打擊禁燃區外違規銷售燃用劣質散煤行為。有序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加快天然氣在工業領域的應用,擴大居民商服用氣市場;加快實施電能替代,推廣使用工業電鍋窯爐、電熱釜等設備。推進長株潭綜合能源示范中心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參與]
3.嚴格新建項目準入。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實行臺賬管理,嚴格項目準入及管控要求,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嚴格審批涉VOCs排放的工業項目,落實污染物倍量削減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行業績效水平。推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重點企業完成一輪清潔生產審核。完善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和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支持綠色園區、工廠創建工作,“十四五”期間力爭新增國家級綠色園區3家、綠色工廠12家。(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傳統產業集群綜合整治。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優化產業鏈布局,適當降低中心城區開發強度。推進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涉VOCs“綠島”建設,2025年底前各市分別完成3個示范項目。統籌園區布局和產業銜接,到2025年,制造業企業入園率提高到85%以上。推動長株潭產業園區深度合作,加強產業鏈供應鏈一體化布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鏈,支持培育一批在國內具有競爭力的龍頭企業,促進大氣污染治理技術和裝備產業化發展。推進政府綠色采購,鼓勵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采購企業使用低VOCs原輔材料,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優先使用兩型(綠色)產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交通運輸軌道化。構建客貨統籌鐵路網,加快發展高鐵快運。推進既有普速鐵路通道擴能提質,重點補強浩吉線、石長線、益湛線等既有通道貨運能力。補齊鐵路專用線短板,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原則上具備鐵路專用線。(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參與)
8.交通工具清潔化。加速推廣新能源汽車,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物流配送、出租、輕型環衛等車輛優先使用新能源。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銷售占比不低于20%,公交車實現新能源化。推進清潔能源動力船舶發展,鼓勵LNG動力船舶建造和改造。加強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充電樁和洞庭湖區、湘江下游LNG加注站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交通運輸低碳化。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廣“外集內配”的城市物流公鐵聯運和旅客聯程聯運,推動岳陽城陵磯國際集裝箱港無軌站鐵水聯運發展。推進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到2025年,火電、鋼鐵、有色等行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比例達到國家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重污染天氣有效防范。強化輕中度污染分級分類管控,有效開展錯峰生產和錯時作業。深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協同作業制度,探索建立與周邊省份省際預警與聯動體系。推動應急減排重點行業提升績效水平,提高非最低等級企業占比。(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氣象局參與)
11.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提升。定期更新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完善三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優化預警啟動門檻。深化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化管理和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細化應急響應措施,提升企業應急減排管理能力。推進省、市預報中心能力建設,強化會商研判和預警預報合作,到2025年,24小時AQI中值級別預報平均準確率達到68.0%以上。(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氣象局參與)
12.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質效提升。有效開展應急響應專項檢查與督查,強化省級幫扶督導和市級交叉執法,嚴厲打擊應急減排措施不落實、數據與記錄造假等違法行為。加強電力大數據、污染源自動監控、車流量等多源數據分析,提升監管效能。建立常態化應急響應總結評估制度,完善應對機制。(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氣象局參與)
13.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全面摸排VOCs原輔材料使用現狀,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指導企業制定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計劃。到2025年,六市每年推廣使用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的企業均不少于5家。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VOCs含量限值標準。(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VOCs污染治理達標。開展VOCs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整治,清理整頓簡易低效治理設施,到2025年累計完成不少于500家;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全面提升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運行率和去除率。強化油品儲運銷環節綜合整治,到2025年,區域內原油成品油碼頭、現役5000總噸及以上的油船全部完成油氣回收治理。(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推進鍋爐和工業爐窯提標改造,督促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開展整改。2023年底前,湖南鋼鐵集團湘潭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行業2023年底前完成全面深度治理改造,力爭2025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16.臭氧精準防控體系構建。強化科技支撐,有序開展臭氧來源解析、生成機理、傳輸規律研究,加快VOCs和NOX減排適用技術和臭氧預報技術研發。完善監測監控體系,強化治理設施運維監管。開展夏季臭氧污染區域聯防聯控和精準監督幫扶。(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柴油貨車清潔化。加強機動車生產、銷售、使用、檢驗、維修和報廢等全流程監管,健全重點企業用車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移動源排放監控體系,推進柴油貨車OBD遠程監控設施安裝。到2025年,按國家要求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鼓勵國四標準提前淘汰。(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長沙海關參與)
18.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常態化開展專項執法。推動工程和農業機械新能源化,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一及以下的工程機械,具備條件的可更換國四及以上發動機或加裝污染控制系統。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低的老舊農業機具。鼓勵淘汰使用25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推動港口靠泊船舶基本使用岸電。(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參與)
19.燃油清潔化。持續開展非標油專項聯合執法行動,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流動加油車,對使用非標油品的運輸企業和施工單位進行嚴厲處罰。常態化開展油品和車用尿素質量監督抽查,到2025年,柴油和車用尿素抽檢合格率達到97%以上。(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參與)
20.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嚴格執行揚塵“6個100%”防治措施,加強露天礦山、堆場揚塵整治,推行渣土車標準化管理和道路積塵負荷評價。穩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均達到35%;長株潭平均降塵量較2021年下降10%以上。(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1.餐飲油煙污染整治。推廣應用高效餐飲油煙治理技術、裝備,加強油煙排放監督性檢測,實現規模以上餐飲企業在線監控設施全覆蓋。規范餐飲服務單位經營許可審批和準入制度,建立健全餐飲油煙動態監管機制,依法查處餐飲行業環境違法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參與)
22.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推進秸稈“五化”綜合利用和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到2025年,六市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8%以上。結合實際劃定露天禁燒區域,加大秸稈、垃圾露天禁燒指導和巡查力度。推動完善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持續推進畜禽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廣化肥減量增效技術。(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3.監測監控能力提升。完善“天空地”一體化監測體系,推進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并聯網穩定運行。加大對企業自行監測和第三方檢測機構的監督抽查力度,嚴格落實信用評價制度,公開不合格監測數據機構名單。(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24.執法監管能力提升。圍繞標志性戰役推動差異化執法監管,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提升利用電力大數據、在線監測數據、視頻監控網絡、OBD系統等非現場手段環境監督執法水平。加強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參與)
25.科技支撐能力提升。構建復合污染監測預報、精準溯源、深度治理、智慧監管、科學評估的全過程科技支撐體系。支持長沙市、鼓勵其他城市開展“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技基礎能力建設。(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參與)
六市人民政府作為空氣質量達標的責任主體,根據本計劃要求細化具體措施。省直相關部門牽頭抓好主管領域工作。省生環委辦公室組織制定結構調整、重點攻堅、能力提升等專項實施方案,指導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按期落實各項措施。將目標完成情況作為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超額完成改善目標的城市給予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有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加大用電價格政策支持力度,對限制類、淘汰類以及環境績效先進的工業企業實施階梯電價政策,降低岸電使用服務費。各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經費保障,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支持企業多方募集資金用于大氣污染治理,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鐵路專用線。
建立完善大氣污染物排放和專項問題督查、執法、整改情況信息公開制度。將治理工程質量差、運營管理水平低、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依法依規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加強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家技術團隊建設,推廣實用技術及典型案例。做好重污染天氣輿論與健康防護引導,鼓勵公眾積極提供環境違法行為線索,推動形成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消費方式。
附件:六市空氣質量改善及污染物減排目標
附件
六市空氣質量改善及污染物減排目標
城市 |
PM2.5濃度(μg/m3) |
優良天數比例(%) |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天) |
氮氧化物重點工程累計減排量(噸) |
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累計減排量(噸) |
|||||
2023年 |
2025年 |
2023年 |
2025年 |
2023年 |
2025年 |
2023年 |
2025年 |
2023年 |
2025年 |
|
長沙市 |
38 |
35 |
84.0 |
86.0 |
2 |
2 |
1970 |
3030 |
3821 |
5878 |
株洲市 |
37 |
35 |
85.0 |
86.8 |
1 |
1 |
2172 |
3342 |
1002 |
1541 |
湘潭市 |
38 |
35 |
84.5 |
86.5 |
1 |
1 |
4182 |
6434 |
1556 |
2394 |
岳陽市 |
35 |
34 |
90.0 |
90.9 |
1 |
1 |
1821 |
2802 |
1662 |
2557 |
常德市 |
38 |
35 |
85.0 |
86.5 |
2 |
2 |
2699 |
4152 |
1136 |
1747 |
益陽市 |
36 |
35 |
85.0 |
86.0 |
2 |
2 |
1210 |
1862 |
725 |
1115 |
平均/總計 |
37 |
35 |
85.5 |
87.1 |
9 |
9 |
14054 |
21622 |
9902 |
15232 |